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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2/2)

经此一战,玉沙算是在全国的鸣禽鸟友圈里打响了名号,胡大爷也跟着了脸。不少买家都价收玉沙,最夸张的是其中的一位煤老板,开价十万,想把玉沙买回去,作为寿礼送给他父亲。

而玉沙和胡大爷的成名之战,则是X市举办的百鸟歌会。作为大都会,X市的鸟友圈规模壮大,百鸟歌会也并非小打小闹,共举办了十二场淘汰赛,并设立“百灵鸟”“画眉鸟”“金丝雀”等不同分会。不仅是声势浩大,歌会组委会还事先制定了复杂的赛事程和规章,尽可能确保不同类的鸣禽能够在可衡量范围内公平对决。而历经多重考验,最终筹的鸟儿则被授予“百鸟歌王”的称号。

在X市市政府和媒的大力宣传下,百鸟歌会最终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名鸟儿,光是金丝雀,就有五百多只。玉沙就是其中一只。一经亮相,玉沙就以雪白俏丽的外表引了不少目光。当地媒甚至还过专栏节目,特地介绍这一只远而来的珍贵品

玉沙一路劈关斩将,几乎是以全胜的记录,一路打到最后。在百鸟歌会的总决赛中,它更是以昂的气势和超的歌唱技巧,以压倒的票数,打败了同场竞技的云雀,成为最终的“百鸟歌王”。

然而,这一次,胡大爷倒是真的没有忽悠他诺。玉沙在参加歌会那一年,虽然年纪小,唱歌技术却已经达到巅峰时期,比胡大爷经手的任何一只鸣禽都要来得有天赋。胡大爷喜望外,将玉沙当他的收官之作,悉心栽培,全力驯养。玉沙也不负所望,最终成长为一只歌王,歌清婉,模仿能力极,很快便在各类歌会中脱颖而,在城的养鸟人圈里小有名气。

猫神仙是不需要吃东西的,罗飨吃东西是因为有好吃的。他让他诺去厨房抓老鼠,言下之意就是:养你怎么这么费劲,别的小猫咪都会自己抓老鼠吃

胡大爷心里对玉沙就像对待孙辈一样疼,对它寄予厚望。虽然他也过不少鸟儿,但玉沙是万万舍不得的。胡大爷劝走了所有有意向的卖家,将玉沙带回老家中,养在自己边。平时

作为百叶林的一员,关于各位鸣禽的“价”,他诺多少有些耳闻。作为普通的家养鸟品,金丝雀极难卖得价。而相较而言,金丝雀的好者们往往也不过分追求名品效应。虽然玉沙长得好看,品相纯正,且看起来也相当的……嗯,有个。但它居然是价十万的百鸟歌王,他诺是不信的。

那时,玉沙才一岁大。

价十万的鸟王

他诺:?????

想了想,挤一个虚假的微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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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言故事,狡猾的猴骗猫咪去偷火中的烤板栗,猫咪的爪都烧伤了,最后栗却被猴吃掉了

不少鸟主人在向外人絮叨自家鸟儿时,往往会不由自主地带上炫耀和夸张的吻,其信息并不十分准确。

“其实收鸟这事情,并没有个价格限制。千金难买心好,你觉得十万了,有人觉得可以接受。”胡大爷,“而我啊,给我十万我也不想卖玉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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