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chunse迢迢(4/4)

饭后,她碰到了曲厌平,就是那个没头发的小姑娘。

她还是问:“弹指一挥间”什么意思。

【就是某个枯燥重复或者厌倦或者喜爱的时段,过得很快,就像一瞬。】

张迢迢隐隐约约觉得不对,但想要继续讯问,只得到曲厌平迂回的打发。

晚上,下了一场雨,同屋的央求她去关窗,那人躺在床榻上不安地挠着背,像是恐惧这深秋的雨。

一道闪电撺掇着姗姗来迟的闷雷,在昏暗无明的夜空照彻出一道深长的亮斑。

窗外,住持淋着雨在土里掩埋什么东西。

张迢迢含糊着睡眼,没留意,阖上窗子。

第二天,曲厌平找到誊写的张迢迢,问她昨夜有没有见到什么怪事。

“住持,我看见他在那棵枣树下埋东西。”

曲厌平以为她会询问几句,都找好托词搪塞了,结果张迢迢若无其事地继续抄写。

今日,她又在抄写那个待嫁女子的给丈夫求的签文,住持被叫去问话了,一个小师傅颐指气使地命令张迢迢将昨晚被风刮掉被雨打湿的签文换下来。

她没有任何脾气,就像干涸的老井,没有任何怨气。

第二天,乔庄有了大人物造访。

张迢迢陪曲厌平在烟火隆隆的早摊吃了一碗馄饨,人烟稀少的小街扬起一道灰尘,浩浩汤汤的车马踏着风尘赶来。

【那是谁啊?】曲厌平好像真不知道,问张迢迢。

张迢迢记忆里不算好,但记人脸很快,寺庙里有近三十个剃了脑袋的小和尚,她花了两天就记全了。

她只看了一眼,就放下手里的勺子,有些畏惧地回答,“长公主殿下。”

她这辈子见过两次长公主,第一次是七岁那年被砍掉指节时,马车上半是怜悯半是看热闹的一瞥;第二次是跟随沈尧通商时,在京城见过一面。

初见时,她十八岁,正是美好的年华,如今已经二十八,但丝毫不见老态,富庶的生活滋养着她的脸庞,身边好像也有了包容她的驸马。

张迢迢想跪下行礼,她左手一攥,光秃秃的令人心寒。

曲厌平拉住她,【这里是乔庄,不是京城。】

“那又如何?”

是啊,那又如何?

当初只是慌乱中的失仪,便要断掉三根手指。

天子的走狗笼罩中原各地,权势是一张巨大的网,捆住了所有垂死挣扎的百姓。

最终,长公主急于赶路,好心的放过了没下跪的曲厌平。

曲厌平有些不高兴,【你干什么跪她。】

张迢迢不想回答,大口地往胃里灌热汤,背上却早出了一层冷汗。

【你就只会下跪和吃饭了是吧,她肯定是是来查那个案子的,我就不信我不如她。】

张迢迢下意识不想和曲厌平接触了,她知道曲厌平不是凡夫之辈,她吃过沈尧的亏,不想再接近任何有身份的人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板来收拾碗筷,叫了句发呆的张迢迢,才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了。

有人一身傲气,不向权贵低头,他们也有资本与底气。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